喀斯特的黄昏

雪崩发生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在勇闯天涯。

翔松/厂寡/魂断蓝桥

这是一个结局已定的回忆。取材自伊芙琳的手稿,林炜翔刘青松死亡预警。

共产党翔/国民党松。

魔改了一下霞洛的故事。

有厂寡,但比起翔松更像是战友而不是爱情。

借鉴了鸡毛太太一直用的第一人称叙述方法,尝试了自己没用过的写法,希望各位看客能接受。

强吹一波鸡毛太太,字字戳心,句句泣血。多为BE,但都哀婉深沉。

感谢阅读。每一位红心蓝手的都是仙女姐妹。

也许有后续的手稿吧。

有推荐的BGM。

 

/BGM:Walk Through the Fire/Singer:Zayde Wolf/Ruelle

/展信安。

我很好。虽是还有些旧毛病,慢慢调养着,也无大碍。你先前向我讨的旧事,近日我整理过手稿后,发觉这一手字尚可以见人,遂赶忙将这手稿寄给你了。

明凯也很好。我们现在韩国,写到这里,他正研究着当地烤肉店,看哪家的口碑最好。我们都过的轻松许多了。若是忽略从前落下的旧伤偶会复发(疼痛倒还能忍耐),这该是我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了。

但这故事里的人,除去我和明凯,都已是连一节枯骨,一抔黄土都找不到了。

向业已长眠的,向为党国尽忠的,向为了人民的,以敬礼致。

向至死都不曾动摇的理想,向一生都不曾背离的教条,以敬礼致。

向所有的梦,向这新世界,以敬礼致。

 

 

我在约好的地方接到林炜翔了。他满身都是灰尘,看起来狼狈不堪,像刚从土里滚了一圈。他身上的血味很重,衣服也被磨损了很多,灰色呢子大衣在靠近后腰的位置有一个断缘整齐的缺口,贝雷帽的影子和刘海遮住一半脸,剩下的一半却很白。我才注意到他在外套左襟底下痛苦地捂着左腹,我本想关心一下他受伤的情况,但他阻止了我。我也略略有些担心,在码头停留太久,可能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只得先放弃查看他伤势的想法。

我搀着林炜翔,尽量不动声色地在人群中朝明凯的船靠。林炜翔一直在发抖,他一手捂着伤处,一手架在我胳膊上,若不是我带着手套,我想他会把我抓出血。我问他要不要停下。他拒绝了,问我还有多远,我们离停靠的船只有大概三百米。

最终我和林炜翔有惊无险,登上明凯的船。林炜翔腿软一步险些跌倒,若不是明凯眼疾手快,他怕是要昏厥在甲板上,摔的脸上也要有伤。明凯叫了船上的医生来,让我守着他。

进了医务室,我看见他左侧肋骨下,胃的位置,深嵌着一块玻璃片,血味爆炸一样弥散在空气中,林炜翔已经彻底没有意识了。我只略懂医术,推测大概是半只破碎的酒瓶的功劳,大块的玻璃阴差阳错堵住了出血口,细碎的玻璃片还留在他的血肉中。若不是如此,林炜翔根本撑不到这时候。

手术只能在最简陋的条件下进行。我充当护士,医生没有打麻醉,直接尝试取出玻璃片。幸好先前失血并不严重,否则他会在手术台上丧命。

等林炜翔脱离生命危险,明凯跟我说林炜翔是他的义子拜托他保的。从福建到台湾,再从台湾转飞机到欧洲。我心下了然,这必然是得让我再加班,把人安全送到才能放假了。如今我党兵败如山倒,明凯自顾不暇,这条船也是费尽手段,他说的那个义子,我隐约猜到是刘青松,印象里也只有他,能让明凯舍得时间和资源,在如此局促的境地,保护一个与明凯自己毫不相关的人了。

刘青松。听明凯有一搭没一搭提过,他家庭并不幸福,碰巧在明凯资助的学校上学,大概是十五岁的时候遇着明凯。明凯看他聪明冷静,很值得培养,于是过三年送他去英国,问他想学什么?他很干脆地说,想学医。走的那天,还是我开车去送的。记起来,送刘青松走的时候,也是在这个码头。当时他才刚成年,男孩子正抽条,他又很瘦,就更显高。我穿着高跟鞋,他已经比我初见时的俯视,变成堪堪平视了。

几年后回来,已是完全变了一个样,不说是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照我看,倒是与年轻时的明凯很有几分神似。我还跟明凯开过玩笑,说他可能真是你失散多年的儿子,明凯就威胁要克扣我的假期。刘青松当然不是明凯的儿子,我的假期也没有什么改动。

林炜翔醒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月亮低低地升上海面,这是一条慢船,明天的中午时间才到台北。我守着林炜翔,明凯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我知道他担心仍留在大陆的刘青松,他的义子。只是现今他身边只有我能做事,而我要先保林炜翔。许是现在我和明凯只能祈祷,刘青松在大陆能活到我安顿好林炜翔,再回大陆去接应他的时间吧。

到台湾时天灰蒙蒙的,所幸一路上没出意外,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林炜翔一直很安静,与我的交谈两手数完还绰绰有余。若是平日,或是从前,我必定要狠狠调笑他一番。这世上对我伊芙琳还能如此淡然的男人,他是第一位,怕也是最后一位。

只是可惜天不对时,地无对利,刚到台北安顿好明凯,便要紧锣密鼓地安排林炜翔去欧洲的行程,不留给我与帅哥调情的时间。我问他想去哪个国家,他沉默了许久许久,久到我开始怀疑,他方才怕是选择性忽略了我的问题,才轻轻开口,嗓子由于受伤后的低烧,加上炎症,嘶哑得厉害,说,刘青松会去哪。

不是“去哪了”的现在时,也不是“去了哪”的过去时,而是将来时。我愣住了,一时不知道该答他什么。刘青松现在十成十是还在大陆,在被一群蝗虫一样贪得无厌,蟑螂一样丑恶顽强的党内渣㳯悬令追命,在为他的义父断后,以支付明凯与他的交易。并且九成九,等不到我回去把他接出大陆。我歪歪头,本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林炜翔先是皱眉,尔后维持着令我出戏的一条眉哂笑了一声,你也是猫吗,在不明白的时候会歪头?

我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只得先澄清我的身份,并且担心他是不是伤口发炎加重,导致脑子烧傻掉了。我探手虚虚地罩在他额头,林炜翔避开我,钻进被子。闷闷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才传出来,去英国吧。还没等我答应,林炜翔又问,你去过英国吗?

我还真没去过,但刘青松在国外的几年经常给明凯写信,偶有明信片,虽是黑白的,不影响那绝艳明媚的风景。林炜翔沉默了一会儿,叹息声悠悠地从棉絮里滑出来,说,那好吧,英国吧。

到该走的日子了。天公不作美,云层阴冷。明凯给我一个短暂的拥抱。他瘦了不少,为了处理好党内的麻烦事,他几乎夜夜失眠,每晚我守在林炜翔的房间,都能听到他在隔壁辗转反侧。他的怀抱温暖,几乎让我贪心得要忘了一边的林炜翔了。

我们都没有说再见。我们都很默契,这是我和明凯这些年的,无数自欺欺人的心照不宣之一。只要不说再见,四舍五入等于没有分别。伊芙琳,他说,路上小心。他给我把发卡夹好,跟林炜翔挥挥手。

登上飞机之后我略略放松,在台湾,明凯总归会安全一点。林炜翔按时吃了消炎药,没调整姿势睡觉,倒是支着胳膊往我的方向看。我顺着他的眼光,才明白他是在看窗外。可窗外都是流云,也不规则,也不好看,白茫茫一片,有什么好看的呢?

喂,换个位置?林炜翔跟我商量。我起了捉弄他的心思,要他讲讲他和刘青松的故事来交换。本以为他会蒙混过关,没想到他居然认真开始回忆了。

我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把毛毯拉到肩膀往上。

林炜翔说得很慢,许是因为伤的缘故。他略略说了说他潦草的童年,普通家庭,普通生活,在明凯资助的无数学校中的一间上完了义务教育,同时在运气和人际的双重爆发下考进了和刘青松一样的高中,在高三时因为参加反内战游行而被学校开除。我有些惊讶,刘青松是一个坚定固执的国民党人,而林炜翔正相反。他居然是骨子里的赤旗。想到这里我开始自我纠结,我为什么要保护一个共产党,保护他从福建到台湾,从台湾到英国?

也不尽然。这话应该这么问,刘青松为什么要保护他。

林炜翔说到他与刘青松的交集。他跟刘青松住对门,他说刘青松一直跟母亲住,从未见过他父亲。这一点从以前明凯与我的述说中能大略推测出来,刘青松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他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遇见明凯后刘青松便逐渐成长为一位不折不扣的国民党人,远赴英国学医,学成归来进入明凯设立在福建的分医院工作,是明凯的又一把刀。

之所以这么说,刘青松学的的确不是正经医学,不止。他更像是为了杀人而不是救人。明凯与他还有过一个不成文的交易。明凯需要文将,更需要武才,他身边的武才仅我一个,而离武汉更远的地方,我无法事事兼顾。刘青松需要钱,需要保护他母亲,而明凯缺一把刀,一把足够冷静,同时足够锋利的刀。

“刘青松,愿为军统呕心沥血肝脑涂地。”

明凯也信守承诺,一直派人暗中保护他母亲。我有幸见过她一面。刘青松的长相与母亲相像,尤其是泪痣,在眼角一模一样的地方。母亲有东方女性特有的温柔与隐忍,若不是她主动提起,我必不可能想到,在独自带着刘青松长大的过程中,这位女性经历过那么多晦暗难言的苦楚。我对她有一种无关立场的肃然起敬。我想刘青松并不完全清楚地知晓他母亲为生活牺牲了多少,我想若当刘青松要出国时,去看望她的不是我,她也不会讲起她的过去。刘青松性格里,类似于明凯的那种执着,大抵来自母亲的那一半。这种明智又冷静的坚韧让人着迷。没有人能不爱这种人。

林炜翔刻意避开了绝大多数,可能牵扯到他的共产党思想的部分。但其实我没有那么在意。现世道我甚于自身都难保,那还顾暇立场不同呢?但我又想也许这是林炜翔与刘青松相处时的习惯。习惯于顾虑刘青松的想法,习惯于默默洗清他们之间,无数隔阂中的之一。这么来看,林炜翔倒也不是看上去那样五大三粗。

他又说起刘青松在学校时的事情,大部分是我略知一二的。刘青松在学校学习很好,人又帅气,很招一些年轻妹妹的喜欢,隔三岔五就有人递封情书,送枝花,林炜翔说起那些女孩子的样子时,夸张地模仿她们羞赧的样子,我若不是在飞机上,周围都是陌生人,定是要笑得肚子痛。他长得真的很帅。林炜翔正色道,但当时我只管笑他浮夸的演技,如今再想来,林炜翔说起那些女孩时,眼里许是有一些遗憾和同情的。

怎么说呢。就像是,她们爱慕的刘青松,最后还不是爱上我林炜翔了吗?

 

 

/当然,这都是几十年过去的后话了。现在我正和明凯满世界旅行,两个行将就木的老年人,慢悠悠这儿那儿地逛。累了就停下来,寻一处客栈,我写回忆录,他研究本地的美食,待我写累了搁下笔,就再出去觅食。时间用整整二十年磨平了我的锐气棱角,也浇熄了明凯年轻气盛的乌托邦理想。我们都是旧时代的残党,新世界没有能载我们的船。河流都枯竭,纷争都停歇,我们流过血的江河湖山,都安静地在述说命运的告别。

明凯曾一手遮天,明凯也曾翻云覆雨。我的子弹曾落在军政要员的心脏,我的肩上也曾搭过鲜血淋漓的手掌。但是我和明凯,还有许多人,终究是被我们曾视若珍宝的理想,苦苦追寻的信条欺骗罢了。我仿佛做了个黄粱大梦,梦里有多真切,醒来就有多空落。所以我羡慕那不曾醒来,溺死在梦海里的人。如今那业已清醒的人们,活着便只是为了赎换,定格在旧时代陈梦中的半步成诗。

 

 

林炜翔还说,刘青松不只是学习好,打群架也是出了名的。刘青松并不是什么暴力狂,然而他在男生中稍偏纤细的身体,柔和的眉眼,还有雷打不动的好成绩,以及团团转的女孩,这些都刺激着毛头小孩们,不管是妒嫉,还是单纯的看不惯,年轻气盛的孩子总有理由挥起拳头。刘青松偏是个狠角色。刘青松的书包里总备着明凯给他的钢护手,林炜翔说,有人叫他“晚上放学别走”,他都会应约,然后冷漠地当着那些虚张声势的同学们,套上自己的钢护手,先下手为强。他只格外珍惜会被母亲看见的脸,其余的,擦破皮的膝盖,乌青的手臂,甚至有一次,被刀划伤的后腰,他都不在乎。但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会打架吗?林炜翔问我,语气凉凉的。是为了他妈妈。

我想这也许是刘青松才十五岁就能被明凯在人堆里一眼看见的原因之一。

刘青松是个很早熟的小孩儿。他只有被刀划伤的那一次,来明凯医院找我了。我又想起我接到林炜翔时的样子,当时的刘青松与林炜翔狼狈得如出一辙。他后腰刀伤很深,流血让他本来就白的脸更白了。索性只是血流得多,没有伤到别的,明凯不在,我给他处理伤口之后,他央我不要告诉明凯,还向我保证说一定会还回来。那时他还没有我高,仰起头,虚着眼看我。我想那是他最像明凯的样子,一样的固执,骄傲,眼里有火,又有冰。

我突然回想到,林炜翔的那件破破烂烂的大衣,就是刘青松的。

刘青松伤到后腰那一次,是为什么跟人打架的呢。林炜翔沉默了一会儿,说,是因为他。因为他去参加游行被人揭发,放学被人堵在死胡同,他奋力反抗,然而敌不过人多势众,拳头雨点般砸在全身。刘青松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手的。林炜翔说刘青松冲进他的视野时,像是神话里的瓦斯塔亚神鸟洛,只不过洛的羽毛雪白而刘青松的大衣是黑色的。洛有自己深爱的,同为瓦斯塔亚族的神鸟霞,他们为人津津乐道的爱情故事之一,就是洛展翅冲进敌族的包围,救出霞。

但林炜翔不是霞,林炜翔只是被万夫所指的异类,青天白日旗中调和不开的一点红,共产党人。刘青松满可以坐视不管,接着当他的好学生,林炜翔与他熟识,又怎样呢?可能缠上再也洗不清的麻烦,可能会牵连自己也被误会,即便如此,刘青松还是飞进人群救他了,像洛飞身救霞。

刘青松被人捅了一刀,反身就拔出刀以牙还牙。林炜翔说起当时的刘青松,语气里说不清的复杂感情。心狠手辣,冷若冰霜,那是他所不知道的刘青松,另一个世界的人一样陌生。可他还是林炜翔熟识的人,色厉内荏的学生们作鸟兽散之后,刘青松半跪在地捂着后腰,与林炜翔说让他先回去,去告诉母亲今天会稍晚一些回家,并央他不要说起今天的事,也不要在学校调查的时候表露真实立场。年轻的林炜翔当然不会甘心低人一头,被打了一顿之后更是怒火中烧。他对着刘青松厉声指责军统的虚伪和腐坏,只知用暴力手段迫人屈服。刘青松愣在原地,不发一言。

林炜翔收回一直往窗外看的眼神,转而凝视我。他说,伊芙琳,是不是人只会对另一个人束手无策时,才会要不惜一切代价,用尽手段,去抹杀这个人。他说军统就是这样做的。他语言间甚至有一丝自豪,他说,从那之后他就明白了,杀死对手是给他最高的赞誉。正是如此,我说,尽管我并不想承认,单纯只为了杀死异己的这种败类,是出自与我相同的党派。林炜翔揉眼,打哈欠,伸手把包里的杯子拿出来牛饮,像情非得已的吨吨吨。

明凯为刘青松摆平了学校里对他的非议,但林炜翔就没那么好运了,被开除学籍。他拎着包站在学校门口,正是下课时间,他绕道去人迹罕至的绿化树丛,刘青松正在那里等他。刘青松怀里抱着黑色呢子大衣,自己穿的崭新的深蓝色风衣,只隔着铁栏把衣服扔给林炜翔,说以后想逞口舌之快的时候,就看看这件衣服。那衣服后腰那么大一个裂口,还有没洗的血,林炜翔一把扯过来,发泄一样扔掉。但刘青松头也不回,离开林炜翔的视野。

我那时真的恨透了他。林炜翔说,像背叛,但事实上他没有。他没有背叛任何东西。他的信仰,他的军统,他的义父明凯,还有......我。

再相见就是近四年之后,刘青松从国外回来了。但刘青松出国前你们不是住对门吗?我问。林炜翔点头,反问我,你说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吗?刘青松只要想躲,有无数方法人间蒸发。我无言以对。他说的对。

林炜翔没再说话。过了很久,他突然问,还有多久到?

大概三四个小时。我看过表后推测。林炜翔很轻地叹气,没头没尾地问一句,你跟明凯是不是情人。

我心下一惊,半天没说话。我想我应该爱他吗,我不能。我与他不过恰好互相需要,恰好又互相成就。他会爱女人并不是我这样的,指尖滴血的,虎口枪茧的,行走钢丝的。我们不应该是情人,我们不应该有爱情。硬要说的话,战友罢了。

林炜翔看着我笑,嘲笑。我没有夸张,他真的在狠狠地嘲笑我。伊芙琳,连爱他都不敢承认,你的党国信仰现在成了你懦弱的挡箭牌了?

那你呢,共产党人,你是爱他的,对吧?你爱的是你的敌人。我针锋相对。但我不得不对自己承认,他说的对。

我当然爱他,林炜翔毫不迟疑。他的爱与恨都比我强大,强大的多。他爱他所恨,又恨他所爱。我想林炜翔的执着不比刘青松差。

少年年少不识爱恨,一心动就永远动心。林炜翔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看来准备小憩。我很奇怪,他明知道我会再次回到大陆,去接刘青松,他竟然没有对我嘱托几句?我虽然好奇,倒也不好开口问,只能猜测是他并不相信我吧。又或者,就算他问了,得到的无非是两种答案,其一我一句无法保证的保证,其二沉默罢了。

 

 

/现今我知道林炜翔早已做好刘青松最后尸骨无存的准备了。他当然了解刘青松其人,爱与党国,皆固执到底。我想林炜翔许是也早已想好自己的结局。我又想起了神话中的洛与霞,洛为佳人,霞为大义,最后双双在敌阵火海中化为灰烬。他们到死都紧紧相拥,即便化为齑粉也是同一抔黄土,随风息散落,只活在旧梦里罢了。

林炜翔也相信,刘青松不会死在他前面,只会死在他面前。

如今再回想起他们的故事,更肖像梦一般了。

还有一部分手稿,只是怕压在箱底,一时寻不见,谅我寻着了再寄予你吧。

此致,再以敬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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