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斯特的黄昏

雪崩发生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在勇闯天涯。

翔松/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篇文拖了大概一个多月吧,删删改改,又碰上要命的作业和论文,一度想放弃了。不过幸好还是坚持下来了,虽然真的很累,但写完的那一刻还是感觉很爽。

算是对《寒蝉鸣泣之时》里面刘青松和林炜翔故事的补充,《寒蝉》戳合集就有惹。虽然是一个be,但我想表现出来的是,人不要因为“可以做”而去做一些事情,杀死一只知更鸟,或者逞口舌之快。我向来不喜欢写现实背景,更喜欢架空,因为这样的故事才有其真实性,毕竟现实里什么都不会发生,而在平行世界就有千万种可能。我也喜欢不完美的故事,喜欢be,因为大多数故事本就如此,完美的是童话,而现实从来遗憾。

感谢能看完的姐妹,bgm选了一首温柔一些的,这也该算是一个温柔的故事吧。




/BGM:四季/Singer:陈奕迅

1

刘青松用铳对准一只嘲笑鸟。这种鸟不少见,有的地方把它称为知更鸟。刘青松深吸一口气,那只小鸟在悠扬地歌唱,无忧无虑,站在树梢没有叶子的干枝上,它的胸膛骄傲地挺起来,歌声嘹亮欢快。它为什么,又为谁而歌唱?今天没有风,刘青松想,十字交汇处的下方,它小巧的爪子向枝头又移动了几羽,枯枝轻轻颤抖着。

它选好了自己新的舞台,仍然不知疲倦地歌唱。声音那么大,几乎震得刘青松鼓膜发疼。十字准星的交点移到它深褐红的喙尖,再到黑色的眼睛,金橙色的胸脯,雪白的下腹,刘青松的食指紧抵住扳机,铳在他手里突然热得像烙铁。他迫切地想立刻开枪,完成教官的任务,以把这沉重的铁家伙扔得远远的,于是他缓慢地深深吸气,决定在二氧化碳排出肺部的同时,送这只小鸟上路。

2

刘青松低着头,刚起床,又很困,结果撞到了宿舍门框。他刚想语言输出,有人拉住他的手腕在他旁边:“喂喂喂走路长眼!”他循着声音看,林炜翔正好一个挑眉,眼神里嘲讽都快溢出来了。可是刘青松先没忍住笑,因为林炜翔的眉毛简直像过山车。林炜翔本想嘲笑刘青松,倒没想到刘青松笑了,他一时间有些茫然,问:“你干嘛笑呀?”

“哈哈哈傻狗,笑怎么了。”刘青松打了个哈欠,才想起来起床是去走廊头上的水池洗漱的,但牙刷牙膏牙杯洗面奶毛巾都没拿。为了不让林炜翔发现这一点,以招致一轮新的嘲讽,他索性靠在墙上,又打了一个哈欠。

“你快洗漱吧,我听到教官刚才在楼上说要找你呢,你昨天犯什么事了吗?”林炜翔指指楼上,表情夸张。

“滚吧,哪有。”刘青松立刻顺着台阶下,转头回宿舍把洗漱用品提出来。宿舍里另外几个舍友还没醒,刘青松往往会选择去走廊洗漱。林炜翔跟他一起向走廊的尽头走,林炜翔的宿舍在水池旁边,开门就能洗漱,洗漱完再去叫刘青松起床,几年了每天早上都是这样。林炜翔回宿舍换衣服,等他换完衣服,刘青松也该洗漱完了,一般他会去食堂给刘青松带饭,但是今天刘青松估计在劫难逃,大概率有要命的体罚,不一定能活着回地下室的宿舍。想了想还是决定吃完饭去操场等着,反正今天队里放假,儿子倒了爸爸得负责收尸。

刘青松收拾完自己往宿舍走的时候就看到楼梯口教官下来了。教官黑着脸,通知他最好快点滚上楼。刘青松一稍息二鞠躬,快步回宿舍换衣服。宿舍在地下一层,湿气很重,他前天晾的T恤还有点潮。但考虑到今天大概率会是个大太阳天,他还是把T恤扯下来,穿在身上像披了一堆苔藓。艹,这个比喻着实把他自己给恶心着了。妈的,老子可太他妈狠了,老子狠起来连自己都恶心。

到教官的办公室他看到一个没见过的男人,不是很高,但肯定不是等闲之辈。一双死鱼眼直勾勾盯着刘青松,像狼审视绵羊。这眼神着实刺痛了刘青松,如果教官不在旁边他就一挥拳头上了。教官朝男人一点头,男人伸出手,向刘青松笑着说:“明凯,明天的明,凯旋的凯。”刘青松看到他递过来的手,虎口有枪茧,伤痕累累。他也伸出自己的手,相比之下他的手年轻太多:“刘青松。”明凯与他握手,还算郑重。

“说说昨天为什么打死那只鸟了?”教官让刘青松坐下,玻璃桌子对面就是明凯,没看刘青松,但身处高位的审视眼神还是没有改变。提到鸟的时候明凯微微抬起眼皮,刘青松敏锐地捕捉到明凯的动作,他想今天大概就是决定他命运的日子,虽然他还没成年,可能是明凯太需要一把合格的铳械,可能教官对他滥杀无辜(这个词用的似乎有点过分了?但刘青松想不出别的词语来说)抱有高瞻远瞩的担忧,也有可能明凯是新上任的教官,来监督一下问题学生的体罚漫漫去世路。不过怎么样都绕不开那只嘲笑鸟,死掉的小鸟。他想他原本是可以......

“我想你原本是可以避开的。”明凯突然说话了,声音比先前自报家门时要稍稍低沉些。刘青松深吸一口气,昨天就是如此,在深呼吸之后,他决定了一只嘲笑鸟的命运,今天他将决定自己的命运。

“是的,我可以避开那只嘲笑鸟。”刘青松语气平淡,很意外的,他感觉到一种心如止水的冷静。他回味着铳在手上,他用力扣下滚烫的扳机的那一瞬间,十字交叉点由于后坐力颤抖,兴奋使他双手战栗,因为有这样剥夺生命的能力?因为剥夺一条生命竟如此轻而易举?刘青松并不知晓原因。而结果是,他杀死了一只,原本可以不死的知更鸟。

“但你还是选择开枪了。明明你可以等它从你的瞄准镜里飞走,你就可以射击训练靶。”

“但它一直在唱歌。我等了很久。”

“因为手上有铳,于是就开枪了?你的理由不是那只鸟在唱歌,而是因为你有扣下扳机的能力。”明凯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无波无澜,仿佛刘青松的命运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刘青松一时语塞,他想人有铳在手上时,也许少有人能克制对弱小生命的剥夺欲望。肯定的吧?大多数人都是。

教官朝明凯做了一个询问的手势。刘青松本能地想到,他的下一句回答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也许明凯真的缺一把上好的重火铳。

“刘青松,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那么以后,你还会这么做吗?”

那么以后,你还会这么做吗?一只鸟的生命而已,为什么明凯这么在意呢?刘青松不解,铳与扳机,本就亲密无间。明凯眼里倒没有审视的味道了,更多是期待答案的样子。那他期待的是什么?刘青松深知一把重型火铳如果无法让它的主人满意,等待它的只有回炉重造,变成另一把完全不同的铳(原来的它当然就死掉了)。

“算了,看来这个问题太难为你了。也是,你才16,以后还有很多时间。”明凯叹气,眼光飘向远方。他站起来,与教官商讨别的事情。刘青松想他要提前离开这个他生活了近十年的地方了。在这里他学会了很多东西,认识了很多人,学会用铳和刀,学会生存,学会巧舌如簧的谈判,他想明凯大概不是什么平常意义上的好人,可他应该也不坏。刘青松不想当坏人,谁想当坏人呢。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今后你就在爱德华工作了,我会把你的工资寄给你母亲一部分。”明凯说,又恢复了冷漠的审视眼光。

要问他吗?“你是好人吗?”

问出来之后刘青松自己都觉得可笑,不过也莫名期待明凯会怎么回答他。“我可以当好人的,而事实上,有时候我没有。”明凯说。刘青松感觉失望,他本以为明凯会长篇大论,没想到看上去老狐狸的明凯,居然在完全可以颠倒黑白蒙混过关的时候选择坦诚相待。

“不用回去收拾东西了,爱德华都有,你的铳我会和身份证件寄到爱德华,直接跟明先生走就行。好好活着啊,刘青松。”教官难得软下口气。

嗯?但刘青松还想去跟林炜翔说一声。林炜翔早早的就下定决心要去白道上惩恶扬善,可能不会对爱德华这种业内有名的绝对中立阵营感兴趣。可是如果以后他们举起铳相对呢?刘青松深呼吸,那不太好,那真的很不好。

“还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直接走吧,我下午还有事。车上有吃的。”

刘青松沉默良久,最后说:“没事了。”

3

晚上刘青松失眠了。爱德华的房间很大,特别的空,以前是地下室的四人间,比这个双人间还小。他从黑暗中坐起来,拉开窗帘,尽管仍算是夏天,夜晚也略觉寒凉。沉静的夜晚并非像很多人想象的一样,是他们这种人的趋之若鹜,相反,刘青松甚至有点怕黑,以前有舍友,再不济还有林炜翔(林炜翔的宿舍有一个空位),现在只有他自己。

刘青松披上外套,他不想向明凯示弱,然而真的很冷,房间里很冷,空气很冷,薄空调被也很冷。刘青松甚至开始发抖,思想斗争了一会儿之后他还是决定去找一下明凯,明凯的房间在六楼,晚上电梯并不运行,这意味着他需要走更黑的楼梯上楼。就在这时有人轻轻敲他的门。刘青松小心翼翼地打开,明凯站在面前,手里拿着手机,给他看屏幕上的东西,是教官发的信息:“刘青松很怕黑,林炜翔托我告诉你的,你晚上稍微照顾一下吧。”刘青松大脑一片空白,他嫌林炜翔多事,又稍稍安心,林炜翔这个狗儿子到底是还惦记着他父亲。

“准备上楼?”明凯笑了一声,没有恶意,然后在他床边坐下,把怀里一盏小夜灯插到插头上,刘青松认出来那个是林炜翔宿舍的夜灯。“这个夜灯,也是林......不是,也是我教官给你的?”

“林炜翔给的。他是你的谁啊,有没有兴趣来爱德华?”

刘青松沉默了一会儿。他是你的谁呢?他把林炜翔当过命的兄弟,同一个阴沟里的战友,或者是......

“噢,算了,我刚问了,你教官说林炜翔想去白道上,对咱们这种黑作坊不感兴趣。”明凯戏谑地说,顺便把手机举到他面前。

“他太菜了,来了活不到第二天。”刘青松抱着膝盖。

“你没想到?”

刘青松早就知道,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林炜翔竟然如此干脆。“我早知道了。”

“说说这个林炜翔?他今年应该16,明后年才毕业,也许他又觉得白道太黑了,小作坊才好,好歹爱德华还是有点威望的。”

说说林炜翔?刘青松不易察觉地叹气。林炜翔,认识他是在训练场,举着他自己的轻铳,扣下扳机的一瞬间铳与他合二为一。具体怎么熟识的他也不清楚。几年的时光水到渠成,又或者与林炜翔共度的时光太过飞逝如梭。他带的早餐,深夜的孤灯,训练场上的子弹,刘青松从未认真回忆过自己的过去,而现下走马灯般的一段一段电影一样轮回放映,闪回的那些平面的记忆没有色彩没有温度,他这才冷静清晰地意识到,他已与林炜翔分道扬镳,他们变成了角的两边,只那一个交点,经过了,就只会渐行渐远。

“他不会真想当警察吧。”

“有可能,以后很有可能你用铳指着他,他也用铳指着你。你们感情很好?不应该吧,刘青松,你是杀手啊,你的教官没教你吗?”

“哼,警察也没有好东西。”

“我就当你在说爱德华是好东西了,虽然这不准确,不过我比较爱听。”

“倒也没有这个意思,大可不必。”

“你哪都挺好可惜长了嘴,我没想到我美好的一天是在你张嘴的时候结束的。”

刘青松气笑了,这要是林炜翔他就上手揍了。“行了,晚上不能开大灯,这个灯行吗?行就快睡觉,明天会很忙。”明凯指指床。

“有委托吗?”

明凯在另一张床上躺下,伸手把窗帘拉死:“我感觉会有。”等刘青松也躺好之后,房间里异常安静,微风吹打窗棂,留下粉身碎骨。“你为什么要打死那只鸟?”明凯不经意地问。

刘青松盯着被灯光染成灰橙色的天花板,为什么?想开枪就开了,想杀掉就杀了,这对他来说轻而易举,明凯应该明白才对,生命的逝去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在自己指尖逝去的,在周围人身上逝去的。然而,刘青松很奇怪地想到林炜翔,林炜翔跟那只嘲笑鸟有什么关系呢?他想他原本确乎是可以不杀死那只正在歌唱的鸟,就像他原本可以选择不离开林炜翔,可是他都没有选。他选择的是扣下扳机,于是那只鸟坠落在他的瞄准镜看不到的地方,他选择与明凯一起离开,于是林炜翔的未来与他彻底分道扬镳。

“我不知道。”刘青松说。也许昨天,他会说是因为那只鸟在唱歌,他会说因为我可以杀死它,然而现在,此时此刻,他明白生命是一叶单向行海的泛舟,知更鸟没入水底,它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有很多事情,都是‘原本可以’,但我们往往都没有像假设的那么做。等到发现,原来当初其实可以避免或弥补的时候,已经错过很多次机会了。如果现在你后悔来爱德华,我可以跟你教官商量一下。也许你可以用一两年的时间改变林炜翔,或者,改变你自己。”

这才是明凯来找他的真实目的吧。刘青松突然觉得失望又疲惫,夜灯也好,怕他睡不着也好,都不过是棋手的托辞。“不用了。”刘青松翻身背对明凯,他也好,林炜翔也好,都不是能改变自己的人。只能说希望以后千万千万不要再相遇,火铳相对,命理相向,角的两边,应当是无限远的。

“希望你不要后悔。我给你一星期的时间,不要在未来,你和他为敌的时候想的是‘我原本可以不拿起铳’之类的。你放下铳,别人不会。”

“不会的。”刘青松想到那只无辜的知更鸟,它也许只单纯在为它自己的生命歌唱,它也许是注意到了刘青松的枪口,所以才唱的那样卖力又认真,它嘹亮的歌声曾震荡在阳光灿烂的世界上,直到刘青松结束了它的生命。

“刘青松,”明凯突然严肃,他压低声音,声带的震动带动空气共鸣,揉碎了情感消散在安静之中,却振聋发聩,“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是你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我知道了......我知道的。”

4

刘青松几年的杀手生涯该说幸运非常。其一,爱德华是业内正经公司,福利好有三保,(最大限度地)保命保家保吃住,工作稳定,没有(特别多)离谱的委托。其二,刘青松在严格意义上几乎不受爱德华的条款约束(类似明凯的太子们),比起明凯和明凯的同事,他更自由,并且,摊上事(诸如爱德华迫于某些原因不得不接手一些危险工作时)的时候,他可以完全置身事外而不受罚。其三就是今天,明凯说让他去一家更适合他的公司继续工作(换一个地方卖命而已),听说是个高福利的新公司,不克扣休假,待遇良好,只是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因为看重刘青松的天赋(至于哪方面的天赋,明凯和刘青松左思右想也没想出来),直接找明凯来挖人了。

不过这事临近刘青松正式搬家,出了一点意料之外的情况,明凯与那边商量之后的条款是让刘青松继续待在爱德华,只在新东家挂个名就行。谁知道这个新公司有什么情况呢,挂名就挂名,业内只在公司挂名的先例多了去了。

“为父必不会让你滚外面去还过的不如在这好,这个新公司,菲尼克斯,毕竟刚起步,他们能让你先只挂个名,给你留足了后路,说不定真的会是个有良心的公司。”

“随便吧,在哪工作都一样。”

“但是林炜翔在菲尼克斯。”

刘青松瞳孔一震。他抬头望向明凯,他们之间隔着一张长桌,玻璃桌面倒映出明凯复杂的表情,似笑非笑,微微皱眉,嘴角向一边挑。“你搞什么?”

“我没搞啊,就那个林炜翔,你以前的好兄弟林炜翔,人在菲尼克斯呢。”

“你别搞了明凯,故意搞我心态?”

明凯继续维持着故作高深的表情,刘青松怀疑明凯就是单纯的来搞他心态,林炜翔,林炜翔!林炜翔?他已经杳无音讯很多年了,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

“真的。但他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可以说是林炜翔也可以说不是。”

“讲人话。”

“嗯......你知道时监局吗?”

5

刘青松自认为想象力和智商都算是平均线以上的那类人,至少在明凯向他长篇大论地科普完时监局之前,他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他花了相当的时间来理解明凯说的话,并得到了最重要的一条情报,林炜翔是菲尼克斯的员工,不是像他这样的挂名,而是真正的菲尼克斯员工,时监局员工,可以操纵时间流向的人。

“我感觉你没明白。”

“就牛X是吧林炜翔。”

“嗯......也不是,那边的老板跟我说林炜翔......反正情况复杂,哎算了我给你联系老板你快自己滚去找他问吧。”

“今天之内这事要是办成了你暂时是我爹。”

“这事办不办成我都是你爹,滚楼下收拾东西去,知道我车钥匙在哪吗?开我车去,一会儿给你发菲尼克斯定位,离爱德华不远。”

刘青松在床边愣了十分钟,然后再明凯的电话打来催之后才开始想要收拾什么东西。衣服要带吧,文件夹,电脑,电源线,内存卡,一件件扔到箱子里,怎么一个24L的箱子这么大?还是他的东西变少了?刘青松走到床头柜边收拾瓶瓶罐罐,一眼瞄到旁边插头上夜夜陪他的夜灯。妈的,刘青松拔下夜灯也扔到箱子里,差点忘了。每天晚上那盏灯都兢兢业业地散发光明,橘黄色的光,在黑暗中把天花板渲成暖灰色。这是刘青松与过去的唯一联系,除此之外他的前十六年只剩下他的铳与名字。这么说来,在生命之海上航行的时间里,那些压在他身上的重量都逐一被抛弃,和知更鸟一样沉入海底。而现下是他还是林炜翔改变了航向?六年了,角的两边以三维视角重合,那么是观看的人移动了视角,还是航行的人更改了坐标?这个问题的答案等同于庄周梦蝶,永远是悖论,然而毫无疑问的是,纵使航行途中有再多的转向,生命的冷河永远奔流不息,庄周蝴蝶的长梦终将苏醒。

明凯以强硬的态度让菲尼克斯的老板同意刘青松即刻出发,不过还是说不会让刘青松直接上岗。这倒是无关紧要,刘青松想,工作是次要的,林炜翔现在是第一顺位。“你明白了没,他们时监局是怎么回事?”明凯跟他挂着语音,刘青松一边开车一边跟他瞎扯。

“穿越时间阻止跨时空犯罪,干好事的,挺牛X的,差不多就这样吧。”

“也不一定吧,干这行的哪有那么干净的。你不紧张吧?”

“闭嘴吧,我紧张干嘛?”

“哼,一会儿见失踪已久的好兄弟希望你也这么硬气。”明凯说这话的时候很严肃,刘青松几乎能想象出来,大概那一双死鱼眼又是审视的眼神。六年前他还为这种眼神所刺痛,现在他知道这不过是明凯的习惯而已。人总是会变的,刘青松想,四季会更迭,船舷紧了又松,河面结冰又融。他该是有多幸运,再见到林炜翔时没有持铳相对?不过等等,刘青松人傻了,他的铳忘在爱德华了!

总不会第一天报到就有委托吧?刘青松有一搭没一搭跟明凯扯皮,听着导航里机械女声指路,给自己的侥幸心理找理由,也许再见不带着铳会更像告别时的样子。目的地的小公司确实不大,只是一栋安静的三层别墅,唯一抓人眼球(这也太抓人眼球了)的是屋顶,架着一个过于赛博朋克的高科技信号接收塔(刘青松猜的),正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刘青松深呼吸,正要往大门走的时候门开了,一个脑袋探出来,睡眼惺忪。刘青松与他相隔至少十米,但他们还是眼光相交。那一刻蝴蝶振翅,庄周梦醒,冰河消融,刘青松似乎又听到知更鸟的歌,歌唱蓬勃鲜活的生命,无可避免的重逢,盈千累万的相遇,声音嘹亮激昂而又悲伤,一曲绝唱从过去穿越到现在,依然振聋发聩。

“你就是新来的?”门里的人打了个哈欠,顺手撩了一把刘海,粗眉毛还是没变。

“你爹来了,来搬东西!”

“你干嘛呀,怎么突然骂我?”

刘青松眯着眼,林炜翔可怜兮兮,无辜的眼神与某一种小鸟奇怪地重叠。一种让刘青松脊背发冷的陌生感突兀地包围了他。这并不是他所认识的林炜翔。他还想再确认一下,然而他此生难忘的场景又出现了,震耳欲聋的一声枪响,在刘青松呼气的间隙林炜翔消失在门里。

“艹!”刘青松满眼都是那只鸟,那只鸟也像林炜翔一样,枪响之后倏然从他的视野里消失。血味刺痛刘青松的神经,杀手对这种甜腥的味道向来敏感。不对,是林炜翔像知更鸟,是现在像过去,刘青松一把拉开门,林炜翔倒在地上,血味淹没刘青松的嗅觉。“妈的出来!是谁!”刘青松对着空荡荡的别墅喊,回声震得他鼓膜发疼。艹,他对医学一窍不通,教官没有教过,明凯没有教过,说来教人惊奇,身为在职杀手,他居然已经很久没有受过伤了。

这很违和,刘青松想,他不敢随便动林炜翔,而且根据他的经验,开枪的也是业内精英,从后心穿过的子弹迅速且精准地了结了林炜翔。他犹豫要不要先给明凯打个电话,还是在这里等着,等待那位凶手来确认委托完成的情况(刘青松敢肯定这位杀手会来看一眼,这是职业病)的时候再说?刘青松早已习惯敛声屏息,别墅里很安静,他的呼吸清晰可闻。

太安静了,空气凝固,使人崩溃,他必须打破这种对他完全不利的困境。尔后他敏锐地捕捉到一丝轻不可闻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是那个杀手来了。刘青松倏然心如止水,尽管他没有武器,没有铳械,没有任何能保护自己的物品,他的心境却回到业已过去的那个夏天。是的,知更鸟与林炜翔,这两者本就相似,原本他可以不杀死那只知更鸟,原本他就可以不离开林炜翔。

刘青松心底平静无波。杀手握住门把手,转动,打开。刘青松没有回头,他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悯半跪在死去的林炜翔身边,除了算是本能的对林炜翔的死,兴许这悲悯也来源自他的一点求生欲。这位杀手没理由留着他的命。

杀手一直站在门口。就在刘青松想回头的时候,他被一双炙热的手臂环进一个同样炙热的怀抱。常年训练的肌肉记忆远远快过大脑,刘青松双肘同时向后捅,正中杀手的肋骨。

“嗷刘青松!是我啊!”

刘青松不敢置信,此刻活的林炜翔正委屈地跌坐在他身后,捂住自己的肋骨。他瘦了很多,不知是不是光线原因黑眼圈很重。“你,你林炜翔,那这个,那死的是谁?”

“痛痛痛死我了啊刘青松,你看看死的是什么玩意儿吧。”

刘青松转头,原先血肉模糊的场景竟然空无一物。“艹!我艹!这什么?你刚才明明,不是,这里刚才就有个死人!”

“出去说吧?老板也在外面。啊呜,我好困。你可真让我这几年......你这几年看上去过的不错啊。”

6

老板的面相和蔼可亲,就是右手少了一根食指,看起来与他敦厚长者的样貌不符。林炜翔申请在车里补觉,老板找了个咖啡厅,大方地让刘青松自己选喝什么。

“我知道你有很多想问的,你可以先想想要问什么,现在你也是菲尼克斯的员工了,你觉得不可思议的,理解不了的,反正所有想问的,现在你都可以问我。”

刘青松没有急着喝自己的咖啡。他在回忆明凯发给他的那一邮箱的文件,关于菲尼克斯,关于时监局,关于时空穿越。他开始后悔没认真通读一遍,导致现在的谈话境况他完全处于劣势。

“林炜翔时什么时候在这里工作的?”想了想还是先问林炜翔。

“他不算是来这里工作的啦,不过要是你先问他,那我就从头开始说了吧。毕竟,林炜翔是这一切事情的开始。”

7

林炜翔毕业之后考虑过爱德华。但跟刘青松不一样,林炜翔没通过爱德华正常招工流程和测试成为正式员工(卑微乙方),但爱德华给他留了机会,有委托的时候他可以接受,完成之后爱德华照样会给他报酬,类似于实习生。而他与菲尼克斯产生联系的契机是一项来自政府的委托,时监局委托爱德华,共同阻止一次源于二十年前的一场跨国跨时空犯罪。林炜翔到那时才知道这世界上居然真的有穿越时空的技术,爱德华依照协议派遣员工,协助时监局的执行官完成委托。委托确实顺利完成,这一大规模的跨国犯罪得以被扼杀在摇篮里,然而,未知的蝴蝶自二十年前轻轻扇动翅膀,经过二十年的光阴落到现世变为无声的风暴。

因为避免了很多无辜者的死亡,从而不得不导致了另一些人的死亡。时间的回转是公平的交易,这其中就包括明凯和明凯自己的小队,他们在一次来自国外的安保委托中卷入当地的武装冲突,被当作替死鬼无一幸免。

“不要一副不服气的表情,年轻人,这再正常不过。时监局早就告知政府,穿越时间的代价巨大,然而当局者选择以大国安危为重,小家之命换大家平安,我想这本质上并没有什么错。而你为什么没有死,这就要说到林炜翔了。”

林炜翔申请加入时监局,理由很简单,他要救刘青松。他找到先前与爱德华合作的时监局执行官,几经辗转得以成为正式执行官。他不断穿越回每一个有刘青松的支线,强行修改命理,引导生命纸船的航向避开死亡。可能是刘青松接受的某个危险委托,那林炜翔就阻止委托人,制造意外,或者杀掉。可能是寻上爱德华的仇家,林炜翔就自己制造委托,在那一天让明凯带着全小队出去完成。

“这难道没有你说的代价?”刘青松打断老板,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并不想再听林炜翔这些年的经历,他难以想象,穿行在时间之中的林炜翔,孤独,寂寥,抱有希望又失望,轮回往复,周而复始,这种堪比慢性死亡的长期折磨。

“是时间。”老板说,露出一点凉薄的悲悯。时间对执行官来说,慈悲,温柔,她适当地纵容她的孩子,她允许人类在容错率以内,借时间法则获得一点小小的恩赐。然而林炜翔太贪心了,他不仅想让刘青松活下来,他想让刘青松彻底逃开蝴蝶挥动翅膀造成的风暴。每一段过去都指向刘青松的死亡,避开这一次,会有下一次。铳口收束,火场爆炸,海啸狂澜,林炜翔在几年内见识到了这世上几乎所有可能的死亡,无一例外,每次都身处其中的是刘青松。

林炜翔回到的过去越超越时间线,他能改变的过去就越多。毕竟离蝴蝶振翅的时间越近,风暴发生的可能就越小。直到这一次,林炜翔穿越到刘青松离开他的时间,他阻止了当初的自己不管不顾地去找刘青松,从而阻止了刘青松最初的可能的死亡。

五年,林炜翔早已超出了时间的容错,他只有二十多岁,然而看遍时间,灵魂苍老。只有最后一项任务了。找到现在这个时间线的林炜翔,杀死他,替代他,维持时间平衡。

“然后正好被我看见。”刘青松轻声叹息。

“虽然现在这个林炜翔是你认识的林炜翔,但是死去的那一个林炜翔,同样有自己的人生,同样也是林炜翔。尽管一个时空只能有一个林炜翔,他们不管谁死去都会凭空消失,尽管为了维持时间平衡,他们之中必须死一个,但并不代表他们的生命没有意义。每条生命都是有意义的,刘青松,你明白吗?我们执行官,行动的初衷就是为了本不该死去的生命。”

刘青松当然明白。没有一条生命是“本应该”死去的,哪怕一只无辜的知更鸟。恍然间咖啡厅外有鸟在唱歌,声音嘹亮高昂,它为什么,又为谁而歌唱?以前他不懂,现在刘青松明白了,它并不为谁,它仅仅是为了歌唱而歌唱,因为活着所以歌唱,因为歌唱所以活着。

“林炜翔应该没剩多长时间了,按他穿越过的时间来算,现在他已经年入古稀。虽然看上去还年轻,但他已经透支了自己的时间容错。你也知道,穿越时间的代价巨大,而这种代价只有他自己能承担。幸好他的代价,至少在他看来,完全值得。”

“妈的傻狗。”刘青松小声嘟囔,那只鸟还在歌唱,不知疲倦。林炜翔在时空的裂隙间奔波的时候,是不是也像它一样不知疲倦?

“不过还是要说一句,欢迎我们的新执行官,刘青松。”老板伸出左手。

刘青松与老板握手。他想起很久很久之前,上一个如此郑重地与他握手的人是明凯。那时他的手还很年轻,而现在他的手已经如当年明凯一样饱经风霜。常年使用铳械给他的手掌留下薄茧,练习各式刀具也留下一些浅疤。就在刘青松称得上是安逸的杀手生涯中,林炜翔在不为他所知的角落,日复一日地穿行在生命的大河上,寻找杀死一只蝴蝶的唯一解法。

8

林炜翔变得很容易疲劳,每天都很累很累很累,刘青松就大声而不讲道理地在老板办公室给他把委托全部退回,自己也不接,有时间就陪着林炜翔。严格来说不能算陪着,他们无非是一个靠在床头无聊的玩手机或者看书打发时间,一个在电脑前处理文件,做做文职工作,他们只是恰好共处一室而已,刘青松是这么定义的。他们还是像从前一样鲜少说话,默契在这种时候恰到好处地派上了用场。

刘青松以一种心如止水的平静来面对林炜翔的命运。他不会觉得命运不公,或者说,林炜翔现在还能活着,他该给老天爷磕三个响头了。林炜翔用他的生命换回了刘青松的唯一一次存活,一命换一命,很公平,再公平不过。刘青松也不去想林炜翔为什么要这样,想这些有什么用呢?林炜翔的生命已注定要在这里停滞,已经发生的事,一如死去的鸟,就算再多的“原本可以”,都是“不可以”了。刘青松只需要活下去,身为执行官,身为刘青松。

太狠了,狗儿子怎么能对爸爸这么狠?你只孤独寂寥了五六年,而我却要在这之后,孤独寂寥一生。这一切都源于他杀死一只知更鸟,一只并不少见的小鸟。刘青松这辈子都会清楚地记得,那只小鸟在悠扬地歌唱,无忧无虑,站在树梢没有叶子的干枝上,它的胸膛骄傲地挺起来,歌声嘹亮欢快,它歌唱它的生命,直到刘青松结束了它的生命。

所以说,林炜翔与知更鸟,本就酷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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